2009年10月23日星期五
2009年10月19日星期一
八八法規 重建特別條例
-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三讀)
-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相關子法全集
-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第一項)
- 金融機構承受莫拉克颱風災區自用住宅利息補貼及政府負擔未滅失土地貸款餘額辦法(第七條第二項)
- 金融機構辦理莫拉克颱風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第七條第四項)
- 莫拉克颱風災區生活重建服務中心實施辦法(第九條第二項)
- 莫拉克颱風災後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及就醫協助辦法(第十條)
- 莫拉克颱風受災農民健康保險及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第十一條)
- 莫拉克颱風受災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支應及傷病給付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
-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臨時工作津貼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僱用災區失業者獎勵辦法(第十五條)
- 莫拉克颱風受災企業融資協處辦法(第十六條第二項)
- 莫拉克颱風災區內土地及建築物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辦法(第十七條第三項)
- 金融機構承受災區放款擔保品全部毀損或滅失補助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
- 莫拉克颱風受災企業融資協處辦法(第十九條第二項)
- 莫拉克颱風受災企業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十九條第八項)
- 莫拉克颱風災區配合限期搬遷之遷居者或房屋拆遷戶補助辦法(第二十條第七項)
- 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第二十條第八項)
- 莫拉克颱風災民安置用地變更及開發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
- 莫拉克颱風災民安置用地申請變更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地書圖文件須知
- 莫拉克颱風災區河川洪氾區土地使用管制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跨越穿越河川建造物簡化程序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
八八重建相關規定
-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莫拉克颱風受災戶住宅貸款信用保證要點
- 莫拉克颱風受災戶住宅利息補貼問與答 Q&A
- 莫拉克颱風受災戶租金補貼問與答 Q&A
- 莫拉克颱風遷村與安置問與答 Q&A
- 莫拉克颱風災民生活賑助金及(或)租金賑助補貼申請書
- 莫拉克颱風受災戶房屋毀損受災證明
- 組合屋標準圖
- 臨時住宅興建管理作業要點暨臨時住宅興建移轉計畫書
- 莫拉克颱風受災戶住宅補貼作業規定
- 莫拉克颱風災後安家計畫
- 莫拉克颱風災後救助與賑助方案
- 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 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災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 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 災區民眾重建資金之利息補貼作業辦法
- 風災震災重大火災爆炸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 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 水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災情報告
- 第74報 第73報 第72報 第71報 第70報 第69報
- 第68報 第67報 第66報 第65報 第64報 第63報
- 第62報 第61報 第60報 第59報 第58報 第57報
- 第56報 第55報 第54報 第53報 第52報 第51報
- 第50報 第49報 第48報 第47報 第46報 第45報
- 第44報 第43報 第42報 第41報第40報 第39報
- 第38報 第37報 第36報 第35報 第34報 第33報
- 第32報 第31報 第30報 第29報 第28報 第27報
- 第26報 第25報第24報 第23報 第22報 第21報
- 第20報 第19報 第18報 第17報 第16報 第15報
- 第14報 第13報 第12報 第11報 第10報 第09報
- 第08報 第07報 第06報 第05報 第04報 第03報
- 第02報 第01報 莫拉克颱風資訊
2009年1月2日星期五
臺灣經驗分享
- 遷村?可以多一點溫柔 簡體
- 從日本復興基金,談災後重建基金之準備 簡體
- 建立常態化之災後重建貸款機制 簡體
- 發放災害救助金,從速、從簡、從寬之後? 簡體
- 災害救助金,發很慢? 簡體
- 災後重建貸款機制,自此一國多制 簡體
- 八八災後安家方案、優惠貸款怎可排除弱勢災民的權益? 簡體
- 讓921民間愛心得以持續發光發熱 簡體
- 以慈悲心與同理心安置重建 簡體
- 921緊急命令vs.災害防救法 簡體
- 921災後國家賠償之訟知多少? 簡體
- 災難現場開CALL-IN? 簡體
- 都是全半倒惹的禍 簡體
- 綠之境 不平靜 簡體
- 美麗之殿?美麗結局? 簡體
- 九二一之訟
藉由資料的整理,呈現災難後的另一面向-民對官、官對民、民對民的「921之訟」。或許,這是九二一災後最能看到「人性」的面向-同樣的堅持,有理性,也有頑固;同樣的善意,有人珍惜,也有人扭曲。類似的故事,比大家想像的多。造成的傷害,已經成了當事人記憶的一部分,難以抹滅。希望這些痛苦的歷程,能永誌人心,不要再來。 - 九二一之訟-封人之舉 簡體
- 九二一之訟-從訴願打到釋憲 簡體
- 九二一災後三合院與土角厝之重建貸款 簡體
- 九二一地震災區,存在傳統之土角厝及三合院,其居住戶數眾多,加上受災戶佐證持有毀損建物所有權狀、稅籍證明等確有困難。
- 失憶的政府,要用心出發 簡體
- 晃眼間,九二一地震發生後至今已經快10年了。過去幾年,每逢九二一,就免不了要政治口水滿天飛,「社會人士」及「媒體名嘴」看圖說故事,把災後重建罵到一文不值。
- 臺灣921災後以地易地政策之回顧 簡體
- PART I 東勢鎮王朝一期社區 簡體
- PART II 臺中市大坑斷層帶 簡體
- PART III 大里市金巴黎社區 簡體
- PART IV 豐原市水源重劃區 簡體
- PART V 斷層帶山坡地住宅社區 簡體
- 在政策引導與災民期待下,「以地易地」最後「落實」在2000年2月3日公告施行之「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法制化後之「以地易地」政策,雖然將超過五人以上死亡之集合住宅社區納入適用範圍,也將適用範圍廣泛指向原已建築使用之私有建築用地,惟規定申請國私有土地交換之私有建築用地應經變更為非建築用地,且以「無法以巿地重劃、區段徵收、都巿更新或其他方式辦理重建者」為限,導致「以地易地」政策之定位淪為災後重建之「最後手段」。
- 台日震後住房重建融資機制演講會 簡報 謝志誠
-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籌劃舉辦 2009.02.26~2009.03.01 中國北京及成都。
- 臺灣921災後住宅重建融資貸款機制回顧 謝志誠
- 為能完整回顧九二一災後住宅重建融資貸款機制,本報告先從政策之形成、「緊急命令」之發布與「九二一震災重建條例」之立法切入,延伸介紹「九二一震災重建條例」之修訂歷程與融資貸款機制之財源。然後就「貸款機制」下之個別措施運作內容與結果加以說明,並舉例作為參考;再分別介紹並比較政府主導與民間主導之「融資撥貸機制」。最後,就未來處理大型災難之災後住宅重建融資貸款機制提出建言。
- 臺灣921災後住宅重建貸款機制
- 政府基金vs.民間基金:災後住宅重建融資撥貸之比較
- 台灣921大地震災後新社區開發政策之回顧 謝志誠
- 從新社區開發政策之緣起切入,進而介紹政策之啟動、啟動初期之磨合與整合,再以議題導向介紹相關之「用地清查、評選及確認」、「財務機制之規劃」、、「住宅需求調查」、「開發主體之確認」、「開發區位之土地取得」、「住宅單元面積之規範」、「開發進度控管與完工進住協調」、「住宅與土地之租售分配」以至於「後續處理機制之建立」。期能完整回顧新社區開發政策之始末,並藉由政府部門、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之互動,呈現政府部門之間對於新社區開發政策之認知差異,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處理公共議題之能力落差。最後,提出大型災難後之另類新社區開發政策建議。
- PART I 緣起與啟動
- PART II 磨合與整合
- PART III 用地清查、評選及確認
- PART IV 財務機制
- PART V 需求調查
- PART VI 開發主體
- PART VII 土地取得
- PART VIII 住宅面積規範
- PART IX 開發控管與進住協調
- PART X 租售分配
- PART XI 後續處理機制
- PART XII 總結與建議
- 921災後新社區開發之異數-雲林縣嘉東新社區 謝志誠
- 在九二一災後新社區開發政策下之12個新社區開發計畫中,「斗六市嘉東新社區」是最為特殊且爭議最多者。其特殊性至少包括:「由縣政府擔任開發主體(另一為南投縣埔里鎮北梅新社區)」、「僅分配土地,不興建住宅」、「協議換地應有百分七十以上為九二一震災受災戶,若比例低於門檻時,應按比例核退補助款」、「融資款未能於預定期間償還時,應由縣政府另編預算償還」等。其爭議則包括:「斗六市嘉東新社區究竟是新社區開發計畫?還是土地交換之以地易地計畫?」、「該選用那種開發方式?」與「如何分配土地?」。這些爭議一直到2004年2月12日雲林縣政府公告「雲林縣嘉東新社區第一期開發區綜合規劃書」與「雲林縣政府辦理九二一震災開發嘉東社區安置受災戶及土地抵充交換配售處理作業要點」,並自2004年3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受理申請土地之抵充、交換與配售後,爭議才算「有條件」定案。而其特殊性則一直到雲林縣政府應要求退回330萬5,173元補助款,並償還融資款1億4,240萬6,049元後,才算落幕。
- 車籠埔斷層帶兩側之禁限建問題與對策 謝志誠
- 地表破裂延伸約96公里,北自內灣雙琦,西延伸至豐原,而後向南延伸至南投桶頭。有學者認為集集大地震可能是雙冬斷層之重新活動所引起;但更多地質學者認為大地震極可能與車籠埔斷層發生錯動有關。然而,也有學者認為主要是由車籠埔斷層及雙冬-大茅埔斷層同時活動所引起。除了九二一大地震之成因歸屬問題外,另一個引起討論者是斷層帶之土地是否禁限建?包括禁限建範圍與程度。
- 臺灣921大地震災後新社區後續處理機制之建立 謝志誠
- 從新社區開發與儲備用地之清查與評選、新社區開發區位之決策過程切入,進而介紹儲備土地之列管與解除,說明處理機制之建立過程、內容與最終處理結果。
- 臺灣921大地震災後興建老人住宅(公寓)之議始末 謝志誠
- 阪神大地震後,日本政府規劃興建安置災後獨居老人共同集居、獨居老人與身心障礙者混合集居之公營復興住宅,如神戶市敦睦住宅、兵庫縣尼崎高齡者自立互助住宅等。臺灣與日本一樣面臨著人口老化之問題,老人福利議題普遍受到重視。921大地震後,老人原有之社會支持網絡受到衝擊,關懷災區老人與中低收入老人自然成為生活重建之重點工作,各界推動之照顧與服務計畫除機構收容、居家服務、社區照顧服務、重病看護費補助、老人生活津貼、定期訪視等外,也參考日本之經驗,準備從社區型老人照顧模式切入,結合空間規劃及社會福利部門,興建互助型之老人住宅。
- 臺灣921大地震災後建物安全評估與住屋全倒、半倒認定的爭議 謝志誠
- 921大地震當日下午5時,行政院召開緊急應變會議,宣布15項災害救援及善後措施,包括「住屋全倒者,每戶發放20萬元,半倒者每戶10萬元」、「中央銀行提撥1,000億元,供銀行辦理災民重建緊急融資」與「受災戶原有房屋擔保借款部分,本金展延5年,利率按原貸放利率減四碼,利息展延六個月」等,若再加上後續公佈的「受災戶役男徵服國民兵役」、「興建組合屋(即臨時住宅)安置受災戶」、「補助房屋租金」與「七折優惠申購國民住宅」等政策,不難看出921大地震後有相當多的補助與優惠措施都是以「住屋全倒」與「住屋半倒」者為對象。因此「住屋全倒、半倒」的判定標準?誰來判定?引發爭議自然不足為奇。
- 謀定而後動-臺灣921災後「三擇一」安置政策檢討 謝志誠
- 921大地震後第5天起,政府就陸續公布「臨時住宅興建計畫」(9月26日)、「九二一大地震安置受災戶租金發放作業要點」(9月30日)與「九二一震災住屋全倒、半倒之受災戶承購國民住宅作業規定」(10月5日),準備透過「興建臨時住宅(或稱為組合屋、活動板房)」、「補助房屋租金」與「優惠申購國民住宅」等措施來安置受災戶,形成921大地震後的「三擇一」安置政策。
- 臺灣921震災重建簡報 謝志誠
- 以簡報方式,介紹1999年9月21日之後政府與民間的投入。
- 全國民間災後重建聯盟--全盟簡介 謝志誠
- 921大地震後,NGO為互通救災訊息、有效運用救災物資與監督震災捐款流向,於1999年10月7日聯合成立「全國民間災後重建協調監督聯盟(全盟)」,共推李遠哲院長擔任召集人,瞿海源教授出任執行長。
- 臺灣921災後貸款機制演變 謝志誠
- 震災當日下午五時行政院召開緊急應變會議,宣布「中央銀行提撥1,000億元,供銀行辦理災民重建緊急融資」與「受災戶原有房屋擔保借款部分,本金展延5年,利率按原貸放利率減四碼,利息展延六個月」等15項災害救援及善後措施。
- 臺灣災後遷村政策之演變與問題 謝志誠
- 針對台灣因災難而推動之遷村政策進行檢視及討論,並提出非政府組織參與遷村之新模式。本文首先回顧遷村政策之發展與演變歷程,並對照介紹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在遷村工作上之推動方法,藉以討論政府、非政府組織與遷住戶之角色權責與分工合作關係。其次,以數個遷村實例,說明遷移過程中所產生之議題,並由實例中整理出遷村成功或失敗之可能因素。最後,對於台灣於災難後所引發之遷村議題,提出從政策面到實際執行層面之相關建議。
- 臺灣921災後重建的土地問題與對策 謝志誠
- 在臺灣,因為歷史因素與產權私有化,土地產權關係複雜眾所周知。複雜的產權關係,在承平時期尚可相安無事,一旦有開發行為準備要進行,則往往躍居檯面成為爭議的焦點。地震,這個大家不願意接受,卻又阻擋不了的災害,往往成為複雜產權關係更複雜化的催化劑。災前,座落在這些存有爭議的土地上的房屋,相關權利人基於尊重「現實」的原則,「睜一眼閉一眼」;災後,房屋倒塌,現住戶想要重建,而其他與土地產權有關係的權利人當然不願放過機會出面阻擾。這種可能一觸即發的爭議,在產權私有化的社會裡,應該是「見怪不怪」。
- 臺灣921災後生活重建機制的形成、演變與內容 謝志誠
- 順著時序,依循「緊急命令」、「災後重建計畫工作綱領」與「921特別法法制化」等三個階段,從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相關政府部門及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所推動的生活重建計畫的角度,介紹臺灣921災後生活重建機制的形成、演變與內容。至於,自行籌款推動生活重建相關工作的其他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團體,則不在本報告介紹的範圍。
- 臺灣921災後住宅重建政策 謝志誠
- 臺灣,因為產權私有化的緣故,災後的住宅重建不僅涉及人民財產權的處分,又夾雜居住權的基本人權訴求,加上歷史因素所造成的複雜產權關係,災後住宅重建的複雜度與爭議度本來就相當高。為了完整呈現災後住宅重建政策,本報告將先從住宅重建機制的法制面,順著時序分別介紹「緊急階段」、「災後重建計畫工作綱領的制定」、「特別法的制定」、「特別法的增修訂與住宅政策的制定」相關的安置措施與住宅重建政策,再從重建財源的籌措,介紹與分析住宅重建預算的編列,最後提出檢討與結語。
- 解讀《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 謝志誠
- 為了協助關心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者,易於閱讀《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從而理解中國政府對於災後恢復重建的政策方針與原則等,作者特別從「重建方針與原則」、「重建組織」、「部門分工與職責」、「過渡性安置」、「產業機能的恢復」、「地震災區地震動參數、抗震設防要求與工程建設標準的修正」、「調查評估」、「重建規劃」、「重建工作」、「經費籌集」、「政策扶持」與「監督管理」等角度切入,提出《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的解讀報告,並提出個人的淺見與建議。
- 臺中縣社政防災及救災實務手冊(臺中縣政府社會處提供)
- 緊急收容篇、物資管理篇、勘災救助篇、資源運用篇、社工服務篇、生活重建篇。
- 生活重建服務中心社工員操作手冊(臺中縣政府社會處提供)
- 職前訓練、進入災區、提供服務、社區資源網絡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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